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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上次耀皮玻璃于5月26日披露搬遷事項時,即透露了所獲10.1億元補償只涉及土地補償,有關玻璃制造涉及的設備重置及工廠重建等,公司和申江集團還在商談之中。此次,耀皮玻璃再度獲得的8億元補償就與后一項有關。
耀皮玻璃今年5月26日發布公告稱,根據上海市政府關于黃浦江兩岸綜合開發的總體要求,以及加強對兩岸土地控制,配合和支持上海世博會配套市政工程動遷之需要,結合公司新一輪資產重組和加快發展的規劃,公司同意將位于上海浦東新區濟陽路100號地塊(包括土地、地上建筑物、設備、碼頭等)轉讓給上海市申江兩岸開發建設投入資金(集團)有限公司實施土地儲備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搬遷補償金額為10.1億元。
今日,耀皮玻璃再度發布公告指出,鑒于濟陽路100號地塊的搬遷,涉及生產設備重置和工廠重建,以及因搬遷對公司運行成本的擴大、固定資產折舊的增加而對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等因素,公司與申江集團于2007年11月1日簽署了《搬遷補償補充合同》,約定補充搬遷補償金額8億元。公司對此也表示,公司在該地塊的轉讓中所獲得的全部補償款項將有利于公司進一步整合內部資源,促進主營業務的發展,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
此外,耀皮玻璃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陽光鍍膜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公司”)位于濟陽路88號的地塊也需要搬遷。耀皮玻璃今日表示,根據陽光公司與上海申江集團于2007年11月1日簽署的《搬遷補償合同》,陽光公司位于濟陽路88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包括土地、地上建筑物等)將轉讓給申江集團實施土地儲備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陽光公司將總共獲得金額7000萬元的補償金額。
因搬遷事宜,耀皮玻璃母公司將一共獲得18.1億元的補償,控股子公司將獲得7000萬元的補償。對相關事宜,耀皮玻璃前后的表態都頗為一致,公司認為通過這些資產交易,公司將獲得非常大金額的現金流入,將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07年及以后年度業績產生積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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