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我縣的自然環境,加快“自然沂南、和諧沂南”的建設步伐,根據省、市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就全縣石英砂加工企業環境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石英砂加工企業環境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臨沂山原石英砂廠認真學習落實.
目前,我縣部分石英砂加工企業廢水大量超標排放,廢水中的懸浮物不斷沉積,造成河流河床不斷抬高,河流自凈能力逐步減弱,流域自然平衡遭到破壞,不僅加重了全縣污染負荷,而且嚴重影響了臨沂市黃埠灌區飲用水源水質,威脅到了臨沂市區、我縣沿河群眾的飲水和工農業生產取水及汛
期河道排洪安全。因此,石英砂環境污染整治勢在必行。治理石英砂加工企業環境污染,也是改善我縣環境質量,實現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一體完成《山東省“兩湖一河”碧水行動計劃工作目標責任書》和《山東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目標任務的重要措施,對于我縣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石英砂環境污染專項整治的范圍、標準和期限.沂南縣石英砂,沂南石英砂
1、專項整治范圍:全縣范圍內的所有石英砂加工企業。臨沂石英砂,臨沂石英砂生產廠家
2、廢水排放標準:執行《山東省地方南水北調沿線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一般保護區域廢水懸浮物70mg/L、粉塵60 mg/m3(排放)和1 mg/m3(排放)的標準。
3、專項整治時間安排:
三、石英砂環境污染專項整治的要求.沂南縣石英砂生產廠家,沂南縣石英砂價格,臨沂石英砂廠家
1、我縣境內石英砂加工企業,凡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經環保審批和未通過環保驗收的(見附表一),一律進行關閉取締。取締工作由所在鄉鎮人民相關部門,有關部門配合。取締標準執行臨沂市監察局、臨沂市環保局《關于公布二〇〇七年第二批要點掛牌督辦環保違法企業和環境污染問題的通知》(臨監發[2007]22號)中“清除原料、拆除設備、斷水、吊銷執照”的要求。
2、已辦理環保審批手續,但未通過環保驗收合格的企
2、已辦理環保審批手續,但未通過環保驗收合格的企行管理,落實再提高措施,嚴格執行山東省南水北調排放標準,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對擅自閑置設施或者不正常使用治理設施,造成污染物超標排放的,堅決停產整改,經驗收合格,方可恢復正常生產。山東石英砂,山東省石英砂,山東石英砂生產廠
4、各有關企業應當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治理污染是法律規定的義務,達標排放是企業生存的條件。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各有關企業要增強完成治理任務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按照要求,立即行動,積較制定和落實治理方案,確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務。
四、石英砂環境污染專項整治的保障措施
1、。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縣相關部門成立沂南縣石英砂加工企業環境污染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見附表四),具體負責本次集中整治活動的領導、協調等工作。同時成立石英砂加工企業環境污染專項整治督導小組(見附表五),具體負責對各有關鄉鎮專項整治活動的督導檢查。
2、加強工作協調。專項整治期間,各有關鄉鎮人民相關部門要認真按照“環境質量相關部門負責制”的規定,做好轄區內石英砂加工整治企業的調度和管理工作,督促企業按期完成整治任務。縣相關部門將本次整治工作完成情況列入鄉鎮年終綜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縣環保局要加強監管,堅決杜絕邊整治邊生產或不整治繼續生產行為;縣國土資源局要加強礦山監管,嚴格禁止石英砂原料礦石無序開采;縣水利局要嚴格執行水資源管理規定,禁止違法石英砂加工企業取水生產;縣供電公司要按照臨沂市監察局、臨沂市環保局關于掛牌督辦要求,;縣監察局、發改局、經貿局、安監局、工商局等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做好專項整治工作。
3、專項整治期間,嚴格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和《山東省環境污染行政責任追究辦法》的要求,對違反環保法規,不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務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對置若罔聞、超標排污,造成環境污染事故或者影響取水安全,引起惡劣社會影響的企業負責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
1、沂南縣石英砂加工企業污染專項整治未審批企業名單;
2、沂南縣石英砂加工企業污染專項整治審批未驗收企業名單
3、沂南縣石英砂加工企業污染專項整治再提高企業名單;
4、沂南縣石英砂加工企業污染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5、沂南縣石英砂加工企業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督導小組。